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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质量三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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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“三包”规定
凡持有效购物凭证、三包期间(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自售出之日起三个月,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自售出之日起二个月)内出现非人为因素质量问题的均属三包范围。
包换
· 未经穿过的新鞋,如发现不成对、大小不一致的现象,七天内可换。
· 凡在正常穿着情况下一周内胶粘皮鞋发生开胶(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公分、深度0.5公分以上者);鞋面严重掉浆、泛硝之一者,调掉同类新鞋。
· 凡属“三包”的质量问题,一个月内同一个部位修理两次无效的,可酌情按原售价的0.5%收取折旧费予以调换。
包退
· 在正常穿着情况下一个月内出现断勾心、严重断面、断底、断跟质量问题之一者。
· 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而因故无法调换的。
包修
· 正常穿着情况下三个月内出现断底、断跟、断面,帮底断线、钉脚不平、鞋跟松动、开胶、拉练坏、断橡筋带、开线、鞋跟掌面脱落现象的。
· 一个月内正常穿着情况下装饰物脱落、大底(成型底)鞋跟表面颜色喷涂层脱落的。
不属“三包”的范围
· 无本合格证、质量保修卡及超过“三包”期限规定的。
· 因穿着、保养不当造成人为损伤的(雨天穿着、水洗、碰酸、油、触硬物)等外品、处理品或特价品。
· 顾客自行处理或修复不当的。
· 自然存在的问题、如鞋帮面脚背部位皱褶、鞋后跟磨损等。
质检规定
· 若鞋类商品出现问题,无法判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,可委托质量检测部门或皮革质检站鉴定,依据《消法》及鉴定结果予以解决。
· 如超过“三包”范围的维修鞋,本公司可以代为额外负担维修,如需更换材料和配件则酌情收取一定的材料成本费。
温馨提示:
· 保持干燥、存放于通风阴凉处。
· 切忌暴晒、火烤、水洗、锐物撞击和接触化学物质。
· 皮鞋应避免在雨天、雪天、沙地或湿滑地面行走,避免运动或登山穿着。
· 经常使用同色或无色鞋油擦拭(磨吵皮、绒面皮、漆皮、亮光皮、布类等除外)。
· 磨砂皮、绒面皮和布类严禁擦油或用水擦洗、清洁鞋面可用软刷顺方向轻刷。
· 漆皮、亮光皮可用半湿布抹试即可。
· 皮鞋深色内衬褪色属正常现象,不宜穿浅色袜子,建议穿配色袜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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